上海把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作为实践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内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的必然选择,推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具体体现,加快形成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格局。
坚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改造升级、产城融合发展等相结合
以专项支持重点门类发展。如总集成总承包,制定了《上海市总集成总承包工程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累计支持重大设备、物流、节能环保等90多个项目。电子商务,采取“政府补贴、平台企业让利、中小企业自负”各一点的方式,引导近6000家中小企业利用第三方平台的优势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等。
以政策突破促进转型发展。制定了《进一步鼓励支持制造业主辅分离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财税政策意见》,推进营业税差额征收;按照国家要求,在全市重点制造业集团企业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增值税扩围试点,拟通过财政补贴方式,首批支持20家左右从先进制造业企业中剥离、从事第三方服务的生产性服务企业。
聚焦与生产制造紧密关联的领域、环节和重点项目,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引导制造业企业从提供产品设备向方案设计、项目承接、工程实施、设备维护和管理运营等一体化服务转变,提升总承包能力。
研发设计服务。加大社会各类研发设计资源的整合力度,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围绕全球“设计之都”目标,促进工业设计从外观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转变。
供应链管理服务。鼓励发展以第四方综合物流服务为特征的供应链信息服务,引导社会化物流需求,培育专业化企业,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应用。
金融专业服务。支持大型、高价值设备生产企业以经营性租赁方式开展产品销售和承包业务,创新发展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体系,培育金融专业服务业态。
打造产业特色和集聚效应明显的生产性服务业国家新型现代产业示范基地
加大政策探索突破力度。制定上海税改试点政策相关实施细则;做好试点跟踪,积极扩大试点范围,鼓励更多生产性服务部门从制造业集团内部分拆;深化税收、土地、产业投资基金、人才政策等探索实践,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加大产业集聚发展力度。加强对功能区的管理和服务;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标准化建设,规范功能区的业态引进、信息化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积极打造产业特色和集聚效应明显、与城市发展融合的生产性服务业国家新型现代产业示范基地。
优化提升整体发展环境。开展重点企业监测和功能区统计工作;探索建立生产性服务业政策研究机构,开展行业发展趋势、战略、对策等前瞻性研究,为相关产业政策制定提供依据。来源:上海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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