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敲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4项措施。这是继去年10月以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专题部署扶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措施。相比2011年10月出炉的以金融为主的扶持举措,此番会议更着眼财税支持、技术创新。新出炉的四项措施分别是:
一、财税支持,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二、融资问题,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三、技术创新,扩大技术改造资金规模。中央财政扩大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完善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小企业创业基地。四、服务管理,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管理水平。据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