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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扶持创新型企业再出新招

发布日期:2012-03-01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无锡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与江苏省再担保公司合作推进科技金融加快发展的意见》,并对重点扶持对象和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无锡市在建立“政府、银行、担保、再担保”科技贷款合作体系、促进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上推出的有力举措。

  据介绍,《意见》明确规定,重点扶持对象是以“530”企业为代表的物联网、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微电子、新材料与新型显示、软件与服务外包、工业设计与文化创意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以及列入市、区科技企业重点支持名录的企业,科技贷款合作体系向市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推荐备案的科技企业。其中,“530”初创期科技企业为政府优先鼓励支持对象;“530”成长期科技企业为政府一般鼓励支持对象。

  《意见》中对贷款利率与担保费以及贷款额度及期限等也有明确规定,对于初创期科技企业,贷款利率为银行授权内的最优惠利率,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5‰/月(含再担保费);对于成长期科技企业,贷款利率为市场优惠利率,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8‰/月(含再担保费);贷款额度及期限,名录内初创期科技企业最高500万元、成长期科技企业最高1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其次,对于项目最终形成的坏账损失中区级担保公司、市级担保公司和江苏省再担保公司承担部分,对初创期科技企业贷款由市级财政和所在区财政给予最高50%的担保风险补偿金,对成长期科技企业贷款给予最高30%的担保风险补偿金。

  无锡市科技局负责人表示,“这次出台《意见》的目的,旨在进一步解决类似‘530’创新型企业面临的现实困难与发展需求,通过更大力度推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优化创新型科技企业贷款服务、深化与省再担保公司的合作、扩大科技信贷覆盖面,促进创新型企业成长壮大,推进创新型经济实现跨越发展。”据无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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