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上海市政府日前在上海召开政策发布会,发布《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上海“十二五”时期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18条政策措施,在诸多领域给予上海先行先试权,以支持上海市经济转型创新驱动。
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意见》指出,支持上海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按照高端化、集约化、服务化方向,坚持“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方针,对不同类型企业采取鼓励、限制、规范等不同措施,推动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提升现代服务业能级和水平,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业态,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改造提升基础和传统产业,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先行先试”重点:下放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
《意见》中有多条新政在不少领域给予上海先行先试权。如《意见》首次授予上海市工商局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对于住所设在本市、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依企业申请,上海市工商局可以进行登记。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具有相应的登记管辖权。
支持兼并重组:鼓励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意见》首次提及支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简化企业兼并重组工商登记手续,允许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申请设立集团母公司。《意见》还首次创设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指出如因合并分立导致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可在合并分立完成之后办理分支机构隶属关系变更登记。《意见》还指出,支持上海传统企业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推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探索解决企业变更登记和注销中的难点问题,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改制上市。
拓展出资方式:支持利用外资内涵式发展
《意见》强调拓展出资方式,鼓励公司股权出资、债权转股权,支持上海开展专利使用权等知识产权出资研究工作。《意见》指出,鼓励跨国公司以上海为基地进行业务整合,放宽总部型企业设立条件,吸引和支持总部经济在上海发展。鼓励外资企业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境内企业兼并重组,促进外资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支持上海加强对外投资合作,加快培育本土跨国公司。《意见》指出,优先在浦东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改革试点,积极鼓励在浦东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领域有关政策创新、先行先试,推动浦东成为国家改革示范区。据东方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