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正式发布《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明确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提出了五大主要任务和六大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汽车工业转型的主要战略取向,当前重点推进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业化,推广普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节能内燃机汽车,提升我国汽车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到2015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在产业布局方面,《规划》提出,在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低水平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要重点建设动力电池产业聚集区域,力争形成2~3家产销规模超过百亿瓦时、具有关键材料研发生产能力的龙头企业,并在正负极、隔膜、电解质等关键材料领域分别形成2~3家骨干生产企业。同时,要增强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能力,在驱动电机、高效变速器等领域分别培育2~3家骨干企业,支持发展整车企业参股、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汽车电子企业。
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规划》提出,在产业发展初期,重点在试点城市建设充电设施,将充电设施纳入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规划,积极试行个人和公共停车位分散慢充等充电技术模式。试点城市应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鼓励成立独立运营的充换电企业,建立分时段充电定价机制,逐步实现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社会化。
在金融支持方面,《规划》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进行再融资。支持地方设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创业投资基金,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中央财政参股,引导社会资金以多种方式投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企业通过在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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