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常州市现代化建设评价考核的意见》(常办发【2013】56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度开始,将对各辖市区现代化建设工作进行评价考核。11月6日下午,市发改委召集工作相关的23个部门召开了“2013年度常州市辖市区现代化建设评价考核工作会议”,正式启动本项工作。 今年将依据新的指标体系以及考核评分办法开展考核, 会议对新的指标体系以及评分办法给予了说明,明确了整个工作的流程和时间节点要求,同时发放了规范的数据报送表格,各部门就新的评分办法以及数据报送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按照市综合考核办公室的要求,各部门将在2014年1月15前将各自负责的数据报至目标办,1月20日市目标办将算出考核评分,提出表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