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我委编制的《常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后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
10月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启动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高技[2013] 1772号)、省发改委的具体要求以及市领导的指示,我委开始启动第二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报工作。经过对电子商务企业企业、园区的充分调研,并广泛听取其他部门以及专家的意见,我委编制完成《常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结合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战略定λ,从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现状、特点和比较优势出发,阐明了我市3-5年内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及具体目标、工作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以及创建工作保障措施。
据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评审答辩预计将于12月中旬展开。我委将进一步做好我市电子商务产业的调研工作,发掘常州的特色和优势,并会同商务、经信等部门积极准备答辩材料,做好赴国家发改委评审答辩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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