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与之相呼应的,国家发改委开始牵头研究制定优化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有关方案。
这一方案将结合此前已经开始分步进行的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的有关工作,本着市场化、科学化的原则,对宏观调控手段进行完善和优化。除国家发改委外,财政部、人民银行、监察部、商务部、银监会都已½续参与该项工作。
目前,该项方案起草和制定的总体原则已经确定。一是贯彻中共十八大以来以市场化为方向,深化改革的总体精神,对现有宏观调控机制进行调整、完善;二是结合十八大以来已经确定的政府“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方针,对现有宏观调控手段予以优化。
据了解,在前期研究和小范Χ听取意见的过程中,曾有与会人士提出建议,划定宏观调控的基本范Χ,确定“哪些管、哪些不管”,并逐步减少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市场的手段,通过利率等公开化的调控手段,逐步建立市场可以预期的调控机制,以确保总体经济形势的平稳运行。
分析人士表示,科学的宏观调控要有好的宏观政策框架,能够有效预防经济发展中的风险,最大限度地把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波动控制在最小的范Χ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