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内容

浙江13家养老机构将公开招投标实现公建民营

发布日期:2014-06-05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今年初,《民政部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中就明确提出,要推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由政府出资修建,再交由社会专业团队运营,养老机构的这种运营模式就是“公建民营”。

    近日,全省范围内13家公办养老机构将通过招投标,实现民营。涉及床位数达5601张。

    这次公开招投标的13家公办养老机构中,有已建成的,年份最早的是1986年建成的杭州市下城区老人公寓,也有新建的,如2013年12月一期建成的磐安县社会福利中心,还有正在建设的,如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将于2015年建成。

    “养老机构通过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方式,能够让老人们享受到更好的养老服务。公建民营,将进一步加快养老机构服务品质的提升。”省民政厅工作人员说,另一方面,公建民营的模式,对于参与养老服务业的社会力量来说,也减轻投入成本,因为土地包括建设这一块的成本由政府来承担。

    这次招投标,不仅面向国内,有意向的海外企业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也可参与。

    

政务网站导航
国家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