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商产业做强做大,市政府日前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快常州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常州市电子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
《意见》明确,重点扶持促进电子商务应用、支持培育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及公共平台、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支持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及培养,以及创优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等。
其中,重点鼓励支持企业建立自营电子商务平台,对平台系统开发、服务器购置(租用)及维护、平台推广等总投入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鼓励引导企业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商业务,对企业与第三方平台签订2年以上服务协议,年度入网费用、技术服务、店铺推广等总投入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定奖励;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非跨境)年度开票销售额1亿元以上及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根据入库税收情况给予一定奖励;对本市重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年度出口额1亿美元以上的,给予一定奖励。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850亿元,其中网络零售额130亿元,相当于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2%。通过电子商务行动,确保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B2B交易额、网络零售额等在2013年的基础上保持40%以上的年增长率,力争2016年全市80%以上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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