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内容

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

发布日期:2014-10-29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4日在北京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向民间资本开放核电水电、基础电信、铁路等更多领域,为社会有效投资拓展更大空间,以改善当前投资动力不足的状况,稳定有效投资。

会议指出,创新投融资机制,在更多领域向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资本敞开大门,与其他简政放权措施形成组合拳,以改革举措打破不合理的垄断和市场壁垒,有利于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增加公共产品供给,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

会议决定,进一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水电、核电等项目,建设跨区输电通道、区域主干电网、分佈式电源併网等工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宽带接入网络建设运营,参与卫星导航地面应用系统等国家民用空间设施建设,研制、发射和运营商业遥感卫星;加快实施引进民间资本的铁路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港口、内河航运设施及枢纽机场、干线机场等建设,投资城镇供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公共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可交由社会资本运营管理。

会议表示,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投资生态建设项目。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运营农业、水利工程,与国有、集体投资享有同等政策待遇。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吸引社会资本对教育、医疗、养老、体育健身和文化设施等加大投资。

会议要求,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优化政府投资方向,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优先支持引入社会资本的项目。创新信贷服务,支持开展排污权、收费权、购买服务协议质(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利用工程供水、供热、发电、污水垃圾处理等预期收益质押贷款。采取信用担保、风险补偿、农业保险等方式,增强农业经营主体融资能力。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为重大工程提供长期稳定、低成本资金支持。发展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產业投资基金,政府可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给予支持。支持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开展股权和债券融资。


政务网站导航
国家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