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斯坦福大学国际发展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中国财政税收研究所共同举办的“中国政策改革研讨会”上,对于中国国企改革的讨论环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表示,国有经济并不需要全部从竞争性领域退出,而是从控制性转为资本收益,体现为收益分配的公共性。
他指出,在经济发展追赶期,国家特别看重国企政府调控经济的工具和发展战略产业拳头、配置资源和推动经济增长的抓手,这种模式大体适应当时的发展阶段,使中国较快走过了经济发展的瓶颈期,“这个阶段应该过去了”。
陈清泰认为,当前尽管在国家有需要,非公经济不愿或不准进入的领域、天然垄断行业或涉及国家安全的某些公共领域,国有资本投资实现政府特定的公共目标的功能还不可少,但是很多曾经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已经成了竞争领域,而制约社会发展的瓶颈、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很多方面已经发生了转变,其中社会保障、社会公共服务等一些社会产品的短缺已经上升为主要矛盾。
国有经济的主体应当从社会拳头抓手的功能淡出,转向收益性服务,以投资收益作为公共财政的补充来源,用于民生需求,保住社会底线,保障体制转轨的平稳进行,使全民所有回归为全民分享。
陈清泰分析称,经过多年探索,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已有多种形式,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全国社保基金、信达、华融和中国投资公司、汇金等投资公司,这类机构的共同特点是,都属于经注册的金融持股机构,管理的对象是证券化和资本化的国有资本,而不是企业;与投资和持股的公司是股权关系而不是行政关系;持股机构是市场参与者,在市场中运作。
另一类是国资委的管理形式,其特点为:一是以实物形式的国企为对象,管人管事管资产,管理一个庞大的企业群,政府不独立企业也不独立,是诸多矛盾的焦点;第二,从法律和财务关系上,国有产权和委托的代理关系并未建立,政府对国企仍然是行政强约束、财务软约束,第三,国有资产基本不具有独立性,所谓有进有退的调整很难实现,资本效率低下,这类管理形式在诸多方面与市场经济很难兼容,是这次改革的重点。
至于如何推进国资管理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型。“无论是国有资本委托代理体制的设计,还是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都必须以财务约束为底线,专注国有资本的效率,这是改革成功的重要条件。”陈清泰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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