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发改高技发〔2015〕238号)精神,我委将组织开展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辖市、区发改系统认真组织本地区符合要求、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将有意申报的企业名单于本月15号前报我委。 二、请有意申报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企业尽早联系本地区发改委(局)、经发局,经确认后上报。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高技术处陈刚 ,联系电话:0519-85681109
邮 箱:czfgwgjsc@126.com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