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内容

国务院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发布日期:2015-07-30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据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扩大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

    会议确定,一是各城市政府要综合考虑城市发展远景,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在年度建设中优先安排,并预留和控制地下空间。二是在全国开展一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示范,在探索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要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旧城更新、道路改造、河道治理等统筹安排管廊建设。已建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三是完善管廊建设和抗震防灾等标准,落实工程规划、建设、运营各方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终身责任和永久性标牌制度。四是创新投融资机制。

    

政务网站导航
国家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3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