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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发布日期:2015-09-15      来源: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号:〖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一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刚刚印发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澄清了国企改革的一些重大原则问题,为国有企业改革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时间表。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国有企业改革原则和方向,打好这场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

    方向问题至关重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首先要方向对头。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一直存在两种错误的声音。一种声音认为效率低是国有资本的天然属性,改革的出路是完全市场化、私有化,否则永远搞不好;另一种则认为不能用经济效益等市场化的标准来评价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政府职能的延续,主要是承担社会责任。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国有企业的经营者无所适从,不知往哪个方向走。对此,《指导意见》在基本原则中明确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在主要目标中提出,要“形成更加符合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指明了改革的方向,规划了发展的路径,必将有助于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瞄准一个目标,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一方面,要求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不是可有可无的,其主导作用不可或缺,改革要积极促进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推动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要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另一方面,国有企业改革又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坚持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相结合。要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把经济效益当作一条“硬杠杠”,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国有企业不仅成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率,而且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

    方向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落实。各地方、各部门和广大国有企业,都要加快行动起来,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切实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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