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发改(经发)委(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政策,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资源高效利用,根据省能源局的工作要求,我委正在开展《常州市“十三五”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的编制工作。该规划将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市企业申报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的重要依据。
本次调查范围为全市拥有充足、稳定热力资源的企业(资源包括高温烟气余热、低品位蒸汽余热、烟气余压、副产煤气、生物质可燃气等),重点涵盖钢铁、焦化、化工、水泥、造纸、酿造等领域。请你们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填报调研材料(盖章),汇总后上报市发改委能源处。上报截止日期:2016年7月18日。
附件1:《常州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辖市、区发改部门资料清单
附件2:《常州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规划》规划项目业主资料清单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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