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推进,多年来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处于重要地位的产业政策也将调整“身姿”,从“选择性”向“普惠性”转变。
中国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日召开发布会,对这一文件进行解读。
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中国官方都习惯于通过出台产业政策来推动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不过一些产业政策所产生的补贴却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平竞争造成了干扰。
如何看待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在回答中新社提问时表示,竞争政策主要是着眼于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产业政策实际是着眼于弥补市场缺陷,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来促进产业发展。
他强调,虽然两者着力点和作用方式不同,但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可以相互协调的。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恰恰为协调竞争政策和产业政策提供了一个制度性的机制。
胡祖才表示,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可以确保产业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能贯穿公平竞争的理念和要求,体现出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加快推动了产业政策从选择性向普惠性、功能性转变,这正是产业政策需要努力的方向。
胡祖才透露,官方下一步将从三方面推动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确立:一是推进反垄断执法的常态化,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的发生。二是增强政府相关部门政策的制定者对竞争政策的理解,使他们在制定政策时自觉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三是培育全社会竞争文化。最重要的是加强竞争的倡导,营造全社会公平竞争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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