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优化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现代服务业引导发展专项绩效目标的通知》(常财绩〔2017〕4号),现将2017年度现代服务业引导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6月7日至13日17:00时(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绩效目标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市发改委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市发改委服务业处电话:85681089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行政中心1B2419
邮政编码:213022
附件:2017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引导发展专项绩效目标表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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