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江苏省军民融合办公室于12月11日对我市获省军民融合专项引导资金支持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对项目的建设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要求。
该项目于2016年申请了省级军民融合发展专项引导专项资金支持,承诺了建设内容,本次评价就是按照企业承诺建设内容进行现场踏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