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常州市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绿色低碳发展氛围,按照市政府及《常州市低碳城市试点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市发改委印发了《常州市低碳示范单位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并就开展常州市低碳示范单位认定工作进行了通知,全市共有18家企事业单位申报。1月12日,市发改委邀请江苏省低碳专家以及常州节能、节水、环保等方面的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打分,并将拟认定单位名单上报市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