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公布了2018年度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名单,授予常州市、南京市六合区、无锡市惠山区、无锡市湖滨区、苏州市吴中区、苏州市相城区、海安区、启东区、连云港市赣榆区、涟水县、滨海县、扬州市广陵区、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和兴化市等15个市、县(市、区)“江苏省节水型社会示范区”称号。我市成为全省唯一全域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