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下午,常州市举行《常州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常州部分媒体记者(代表)参加会议。
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军介绍了粮食共同担保基金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借鉴周边地区先进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常州市级粮食共同担保基金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共有8个章节30条内容,紧紧围绕基金设立的原则模式、支持范围和条件、业务办理程序、风险分担及补偿,以及监督和绩效评价等各个方面,明确各方职责,强化风险防控,推动基金正常运作。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吕云峰就如何认定粮食共同担保基金支持的企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他介绍,市发改委在配合做好基金管理相关工作中主要把握三点:一是组织常年申报,实行逐级审核;二是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多元入市;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建立奖惩机制。
粮食共同担保基金实施意见的实施,将解决我市粮食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促进粮食行业繁荣发展,保障粮食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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