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节能减排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出台并要求,到202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能源利用效率和产出效益显著提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6560吨、6032吨、6655吨、375吨、893吨、95吨。
《行动计划》旨在扎实有序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切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压紧压实属地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行动计划》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以重点领域、行业、环节为主攻方向,部署开展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共十项重点工程任务,并对各项重点工程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行动计划》从八个方面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为确保完成我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主要包括: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制定完善制度标准,完善财政政策,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统计监测能力建设,壮大节能减排人才队伍。从制度、项目、政策、机制、能力、人才等方面构建了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四梁八柱”。
《行动计划》在抓落实方面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立足实际、系统思维,加强统筹协调,防止简单层层分解;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将节能减排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优化考核频次,科学运用考核结果,压实工作责任;三是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行动计划》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将能耗强度降低目标、6个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目标分解到各辖市区,调整设置了全市5个主要行业节能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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