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根据省《关于做好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3〕822号)(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保障电动自行车便捷安全充电,规范集中充电收费行为,常州市召开专题部署推进会。市发改委黄健调研员主持会议,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市供电公司相关处室负责人,新城悦物业、欣祥物业以及充电设施经营者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物业公司、集中充电设施第三方运营商分别就执行《通知》可能存在的难点、重点进行交流,并提出相关建议。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支队、市供电公司分别交流当前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情况,并就如何有效贯彻落实省发改委等五部门通知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联合多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政策提醒函》,进一步做好政策宣贯工作,细化落实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规范集中充电收费行为,保障电动自行车便捷安全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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