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重大发展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促进评估督导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结合“三定”职责,近日,常州市发展改革委制定出台《常州市发展改革委“三个重大”评估督导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工作规则》共五章十五条,从总则、评估督导的对象、范围和重点、评估督导职责分工和实施流程、成果运用及附则等五个方面明确了相关工作内容,进一步完善评估督导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委内评估督导形成合力,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形成工作闭环,推动我市“三个重大”按序时进度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