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创优营商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和实施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等规定,我市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并公布《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本次公布的《目录清单》,为市本级截止2025年2月28日前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下同)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市级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不得将政府取消和暂停的收费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加强行业收费监管。《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公布后如涉及收费项目的新增、取消和收费标准的调整、优惠、减免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市发展改革委将每年进行动态更新,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